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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沿滩区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净地”出让、建立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提醒制度等多个方面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

据悉,对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全覆盖,并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明确拟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各用途范围和比例。拟出让地块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属清晰,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不得出让。

土地出让方案应包括拟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年限、出让方式、土地使用条件、出让起始价等内容,并组织好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评估。土地出让成交后,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应严格约定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价款及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值得一提的是,除因不可抗力未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此外,还采取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项目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竣工验收等方式,切实加强出让土地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对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竣工、未按合同约定用途或开发利用条件建设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尤其是涉嫌闲置的土地,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并纳入企业不诚信档案。(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