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结果出炉。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下简称“发改委”)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其中有25家券商成为A类主承销商,尽管A类机构的数量较前一年度并无变化,但具体名单方面则有所出入,在6家机构退出A类行列的同时,也有6家机构新进该名单。有业内人士指出,承销评价结果下降可能导致相关机构失去一些热门债券的承销机会。

25家券商获A类评价

本次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5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对比2020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结果来看,2021年A、B、C三类机构的均得分均有所下降。

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均得分86.81分,较2020年的均得分90.45分,下降3.64分。B类主承销商47家,均得分78.08分,同比下降5.69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均得分69.03分,同比下降2.71分。若从各分类机构数量来看,A类、C类机构的数量均与2020年持,B类机构的数量则较2020年增加1家。

就A类评价主承销商情况看,天风证券以高达96.4的得分位居25家A类主承销商之首。

除天风证券外,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4家券商的得分也在90分以上,而中信建投证券则从2020年的第2名下跌至2021年A类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排名的第18名,得分也由95.29分降至83.64分。

虽然2021年度的A类主承销商数量较2020年度并无变化,但具体名单有所出入。其中,财通证券、浙商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华福证券、东莞证券6家机构从2020年的B类跃升至A类;而国金证券、恒泰长财证券、国海证券、五矿证券、渤海证券、银河证券则退出A类主承销商行列。

从B类主承销商的情况看,2021年度新增瑞信证券、瑞银证券等11家机构。而国都证券、城通证券(原新时代证券)、一创投行等13家机构则入选C类主承销商名单。

另外,参与2021年度企业债券信用评级的机构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分别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2021年信用评级机构均分约为80.03分,与上年80.08的均分比小幅下降。具体排名方面,对比2020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从第四跃升至第一,而联合资信评估从第一下跌至第三。

评价结果或影响展业情况

对于主承销商的评价结果,资深产业经济研究人士王剑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的评价结果,对于客户特别是企业客户,有比较好的参照价值。换言之,融资人可以通过该评价结果判断哪些承销机构更适合自己”。

在财经评论员郭施亮看来,得分较高的主承销商有望获得更好的资源对接,承销能力与承销质量得到提升。而评价结果较低的机构,其承销项目监管力度或进一步加大,以保障承销质量水。同时,承销评价结果下降可能导致相关机构失去一些热门债券的承销机会。从原因角度看,部分机构的评价结果下降,可能与经营违规、内部控制水较差等因素有关。

正如郭施亮所说,前述通知也提到,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发改委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而对于相关评价结果是否会影响评分较低的机构继续开展相关业务,王剑辉认为,“企业最终选择发行机构、承销机构,或评级机构,还是要根据自身的诉求能否得到满足来决定。不过,选择也是双向的,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契合点,那么发行与合作的过程也会变得顺利”。

发改委也在前述通知中指出,对于在企业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存在失信失职行为或多次不专业行为的,发改委将要求审核机构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